沪深300股指期货期现套利策略与风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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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期货市场存在套期保值、投机和套利三种交易类型,其中套利交易是基于相关期货商品间价格的低效而从中获取价差收益,主要包括跨市套利、跨期套利、跨类套利和期现套利四种类型。目前,由于市场范围和交易品种的限制,跨市套利和跨类套利在我国都存在一定困难;跨期套利中包含投资者对价差走势的主观判断,严格来说属于风险较小的投机行为;而期现套利是股指期货和股指现货的投资组合之间的套利,由于我国沪深300股指期货推出初期市场效率较低,期货价格更容易偏离现货,所以期现套利的机会很多,是目前国内开展股指期货后最易实现的套利品种。
一、期现套利策略
期现套利是利用股指期货合约与其对应的现货指数之间的定价偏差进行的套利交易。即当期货和现货价差偏离到一定程度时,可以在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的同时卖出(买入)相同价值的标的指数的现货股票组合,并在未来某个时间对其同时进行平仓的一种套利交易方式。常用的股指期货期现套利的决策方法是通过对股指期货实际价格和理论价格的比较,判断是否存在套利机会以及进行何种方式的套利交易。当实际价格大于理论价格时,卖出指数期货,买入指数中的成分股组合,以此获得套利收益。当期货实际价格低于理论价格时,买入指数期货,卖出指数中的成分股组合,以此获得套利收益。
1.股指期货的理论价格
Cornell&French借助一个无风险套利组合论证地建构了在完美市场假设下的持有成本定价模型,其基本思想是:期货价格是由在期货市场上延迟购买标的与在现货市场上立即购买标的并持有到期两者之间的相对成本决定的。
持有成本模型所构建的套利组合是一个无现金流的股指期货合约和对应的相反头寸的股指现货组成的投资组合。在无套利条件下,t时点买入指数期货Ft和买入指数现货成分股投资组合持有到T时点(在此过程中股利收入为D(t,T))两种投资方式的未来收益现金流量应该相等,即ST-Ft=ST+D(t,T)-St(1+r)T-t(其中St、ST分别表示指数标的股份组合在t和T点的价格,r表示无风险收益率),整理可得到股指期货合约的理论价格为:Ft=St(1+r)T-t-D(t,T)
2.正向套利与反向套利
当股指期货价格高估时,可正向套利。所谓正向套利是指股指期货与股指现货的价格比高于无套利区间上限,套利者可以卖出股指期货,同时买入相同价值的指数现货,当期现价格比回落到无套利区间之后,对期货和现货同时进行平仓,获取套利收益。
当股指期货价格低估时,可反向套利。所谓反向套利是指当股指期货与股指现货的价格比低于无套利区间下限时,套利者可以买入股指期货,同时卖出相同价值的指数现货,在期现价格比回升到无套利区间时,对期货和现货同时进行平仓,获取套利收益。
3.基于沪深300股指期货仿真交易的实证分析
首先选取.结算制度,在期货头寸亏损时,投资者可能被要求将保证金补足到规定的水平。如果投资者资金周转不足,可能无法及时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套利计划由此落空。因此,投资者应对股指期货的变动保证金数量有充分预估,做好资金管理,力求在符合交易所规定的前提下,动态判断未来波动趋势,适时增加或者减少帐户中的保证金,追求最低保证金投入下的收益最大化。
三、政策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股指期货交易过程中会出现期现套利机会,但并非是无风险交易,而是充满了许多不确定性因素,我们必须重视我国资本市场各种制度不是很完善的情况下所存在的问题,并在股指期货正式上市之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和预防。
首先,管理层需要通过不断改进,解决制度上的缺陷和技术上的障碍,完善股指期货期现套利发挥作用的环境。我国期货现货市场上交易制度、交易规则的不配套,构建现货组合的困难,做空机制的不健全等问题会极大的困扰股指期货的期现套利的效果,应给予足够重视。
其次,要打破期现市场分割,建立联合监管机制。近年来国内证券、期货市场分立分治。股指期货正式上市后,这种相互隔绝的模式将不利于两市的信息流动,将限制投资者从事两市交易,破坏两市的联动性。另外,两市分立分治将导致跨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难以有效防范与及时遏制。在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协调下,2007年8月,中金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和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公司等五方签署了《股票市场与股指期货市场跨市场监管备忘录》、《股票市场与股指期货市场跨市场监管信息交换操作规程》、《股票市场与股指期货市场跨市场监管反操纵操作规程》、《股票市场与股指期货市场跨市场监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四项协议,标志着联合监管已经启动,今后应重在落实。
再次,加强风险控制机制建设与投资者教育。吸取90年代国债期货试点的教训与仿真交易的经验,在股指期货上市初期,应适度加大保证金比例以降低杠杆风险,适度紧缩涨跌停、熔断机制与强制减仓机制以抑制价格过度波动等;建立和完善严格的多等级会员管理、会员结算担保金联保、大户报告等制度。此外,仿真交易暴露出参与者对股指期货及其交易规则了解不足、风险控制能力差、非理性投机等问题,监管层、交易所与媒体等应继续做好对投资者的宣传、指导和教育工作。